IP快报


允许英文专利申请说明书
根据从2015年 1月 1日起生效的专利法修订版,放宽了专利申请说明书的形式条件,申请人可不撰写权利要求,直接提交英文论文,无需把它翻译成韩国语。若直接提交英文论文的话,在从韩国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年2个月之内,必须提交韩文本,并要以包含权利要求的正式说明书为形式弥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