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快报


允许提交英语论文
从2015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的修改专利法,放宽了专利申请说明书的形式条件,申请人可不撰写权利要求,直接提交英文论文,无需翻译成韩国语。如直接提交英文论文时,从韩国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开始1年2个月之内,必须提交韩文本,并补正为包含权利要求书的正式说明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