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快报


放宽专利权丧失的恢复条件
专利费用即使在期限内未缴纳也有6个月的补缴机会。在该补缴期限仍未缴纳专利年费时,专利权失去效力。若要恢复因未缴纳专利费用而丧失的专利,在补缴期限之后3个月内须提交该曾在进行专利发明的证据,并缴纳3倍的专利费用时,可恢复被丧失的专利权。
但,根据2014年6月11日颁布的专利法修订版,在丧失专利权的恢复条件中删除了“专利发明实施的条件”,由此放宽了丧失专利权的恢复条件,不仅如此,把恢复丧失专利权的专利费用从3倍的费用降至2倍的费用。该规定适用于 2014年 6月 1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权的恢复申请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