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快报


新增为防止具有特定关系的人申请注册假冒商标行为的规定
自2014年6月11月起施行的商标修改法案规定,“通过合伙•雇用等签署合同或工作伙伴以及其他各种关系,明知是他人正在使用或者准备使用的商标之事,但是把与该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商标”时,不予注册(商标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十八号),因此可以防止具有某种特定关系的申请人注册申请假冒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