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快报


商标共存同意制度
韩国目前还未施行商标共存同意制度。
因此若申请商标因已存在相同或类似的第三者引证商标而被审查官拒绝,那么即使把引证商标注册人的同意书上交给专利厅,也不能改变因引证商标存在为由被拒的结果。
然而,目前专利厅正在以采用商标共存制度为方向修改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