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快报


修改一案多外观设计申请制度
依据以往外观设计保护法,只能对非审查登记申请在不超过20个的范围内进行一案多外观设计申请。
然而,依据自2014年7月1日起修改的外观设计保护法,对审查及非审查(在修改法上,把词汇变更为“部分审查”)登记申请,均可进行一案多外观设计申请;外观设计若在洛迦诺分类上属于同一物品类的话,在不超过100个的范围内,可以进行一案多外观设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