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规定“故意”侵犯专利权或专用实施权者的最高赔付额为损失额的三倍。另外,如果涉嫌侵权方主张其实施技术不同于专利发明,须详细出示其实施技术。该修订法自2019年7月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