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信快报


纪念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韩国分会成立50周年研讨会

20191029日下午2点至6点,纪念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韩国分会成立50周年研讨会在首尔良才洞EL TOWER召开。在此次研讨会上,本所的专利代理人代表合伙人金明信发表了以保护商号的相关国际条约的必要性为主题的演讲。

 

发表的主要内容涉及世界各国商标注册的工作现状及实务类型等,并提出保护商号的相关条约(案),以免消费者在商标和商号之间产生混淆。


该提案可总结如下:

 

(1)原则上,受理商号注册的政府机构只设一个中央注册处,但根据各国的情况,可设立多个商号注册政府机构。

(2)审核新商号时,如经判断,通过审核其他注册地区的预先注册商号发现,该新商号会导致来源混淆或存在不正

    当目的,则无法注册。

(3)审核新商号时,如经判断,其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相似,该新商号会导致来源混淆或存在不正当目的,则无法

    注册。

(4)如经判断,注册的商号与预先登记的其他登记商号相同或相似,注册的商号会导致来源混淆或存在不正当目

    的,利益相关者可提出注销注册的要求。

(5)注册的商号会被授予一定的存续期限(例如:20年),并确保其完成续展流程,以保持注册的商号。

(6)在注册商号之前披露已通过审核的商号,以预留出利益相关者提出异议申请的时间。

(7)五年内未使用过的注册商号可通过利益相关者提出的不使用撤销审判要求予以注销,举证责任应归属于注册

    商号权人。